「支持生命者根本不關心有需要的女性。他們只在乎未出生的孩子,而且只在孩子出生之前。」
事實正好相反。懷孕支援中心的數量遠遠超過墮胎診所。這些中心提供或轉介下列各種免費資源:物資支援、育兒教育、心理輔導、醫療照護、安全住所、以及懷孕女性在孕期與生產後所需的一切協助 這些中心的工作人員與志工,會與所服務的女性與家庭建立長期關係。
大多數懷孕支援中心不接受政府資金,也就是說,這些幫助完全來自於支持生命者的慷慨捐獻與奉獻,在世界各地設立並維持這些中心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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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收養過多少不要的孩子?」
在「四十天為生命祈禱」( 40 Days for Life )守夜活動中,支持墮胎的路人常常提出這個問題,他們暗示說:除非你願意收養原本預計要被墮胎的孩子,否則你沒有資格主張支持生命的立場。但這些人往往不了解(或根本不在乎):其實有許多參與 40 Days for Life 的志工,早已表達願意收養原本要被墮胎的孩子。
當然,願意收養需要幫助的孩子,是一種勇敢且值得讚賞的行動。但並非每一位支持生命者都有能力或條件收養孩子,這不代表墮胎就是可以被接受的選擇。舉例來說:我們不會說:「你反對虐童?那你應該收養每一位受虐兒童。」;我們不會說:「你反對謀殺一位 11歲孩子?那你應該收養這位遭遇暴力的11歲孩子。」
此外,許多無法親自收養的支持生命者,仍透過支持懷孕支援中心來付出,這些中心幫助親生父母順利撫養孩子,或協助安排收養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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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為什麼不去餵飽街友,或照顧那些已經出生的孩子?」
支持生命者選擇在墮胎診所外祈禱,是因為我們努力保護的對象是全世界最脆弱的一群人:未出生的孩子。這些孩子無法發出聲音為自己辯護,我們必須為他們發聲。事實上,絕大多數參與「四十天為生命祈禱」的支持者,對近人的服務絕不限於反對墮胎的活動。他們當中許多人也積極捐款與投身各種社會服務,包括:提供食物、醫療照護、教育機會、住房援助等。
而批評者所提出的「你應該幫助那些已經出生的人」這句話,其實暗示了:「流浪街友或已出生的孩子比較像人,或比較有價值。」但事實是:未出生的孩子雖然小且隱微,卻同樣是具有獨特基因的人。而那些「已出生的孩子」雖然繼續成長,但他們不會隨著身體變大就變得「更像人」,或「更有價值」。說到底,我們期盼墮胎有朝一日終結,這樣我們就能花更多時間來服事那些已出生的生命。畢竟,在食物捐助中心當志工,從來不會被人刁難質問。
「四十天為生命祈禱 的活動不合乎聖經。聖經說: 『 當你祈禱時,要進入你的內室,關上門,向你在暗中之父祈禱 ;你的父在暗中看見,必要報答你。 』」[1]
當引用聖經時,必須考慮上下文。耶穌在這段話中,是在責備那些為了博取他
人尊敬而公開祈禱的人。但當你在墮胎診所門前祈禱時,根本不太可能會得到世俗的讚賞,你更可能被嘲笑。我們當然可以在家中祈禱,也可以在教堂裡祈禱。但如果我們要真正服事「這些最小的兄弟姊妹」,我們必須去他們所在之處。就像我們不可能待在房間裡餵飽飢餓者或在家裡為街友提供住處一樣,我們也無法只靠遠距離,就能幫助一位陷入危機的女性前往我們的懷孕支援中心。若沒有志工站在人行道上陪伴、守候,自 2007 年以來,就不會有超過 16,000 位女性選擇生下她們的孩子。
「你們沒資格來這裡判斷或騷擾女性。」
這句話說得對,我們無權判斷任何人,也不該騷擾任何人。
幸運的是,「四十天為生命祈禱」的參與者從來都不是在判斷或騷擾他人。他們的目標,是以和平、祈禱的方式,在社會中溫柔堅定地為每一位面臨墮胎抉擇的女性祈禱。沒有判斷,沒有衝突。這些志工是:一位女性在做出無法回頭的選擇前,最後一道防線; 她墮胎之後,第一個憐憫與接納的記號。如果「四十天為小生命祈禱」不是出於真正的愛,那麼就不會有超過 16,000 位女性(其中許多人之後與支持生命的志工建立長期關係)選擇生下孩子。如果這活動是帶著定罪與判斷的,那麼也不會有超過 190 位墮胎診所員工經歷悔改、離開工作崗位,並開始過著與基督同行的新人生。
「四十天為生命祈禱只是政治行動。」
由於許多政客與公職人員積極推動和資助墮胎,許多人以為:墮胎議題只不過是一場政治鬥爭。這是一個會帶來致命後果的錯誤觀念。
人的生命價值是普世真理,沒有任何政府有權否認一個人活著的權利。任何宣稱「某些人不配活著」的法律,都是不公義的法律。有良心的人理當予以拒絕,甚至公然違抗。從奴隸制度到政府主導的種族滅絕,歷史中充滿種種駭人的不正義。那些站出來反抗的人,並不是因為熱衷政黨政治,而是因為他們承認:每一位人類,都有不可剝奪的尊嚴。
「墮胎只是其中一項議題。支持生命 的運動不該只專注於墮胎,應該採用『無縫的長衣』策略,把戰爭、死刑、 阻孕、移民、貧窮、環境等議題都納進來。」
沒錯,世界上確實有許多議題都關乎、甚至威脅人類的生命。但俗話說得好:「你可以做任何事,但不能做所有事。」試想:一個專門致力於救濟飢餓的組織,如果它突然把使命擴展到墮胎議題,它原本幫助飢民的效率反而會降低。同樣地,「四十天為小生命祈禱」之所以能有效幫助陷入危機的女性,正是因為我們專注於她們在墮胎議題上的需求。
墮胎是全世界導致死亡的頭號原因,這是全球社會的重大危機。這也是為什麼「四十天為生命祈禱」的領袖與志工願意走上街頭、投身支持生命的第一線。 當然,雖然「四十天為小生命祈禱」專注在單一議題上,但遍布全球的數十萬名志工,其實多半同時也關心並投身於其他正義與服務的事工。他們除了在支持生命的戰場上奉獻犧牲,也在各種服務計畫、牧靈與使徒工作中英勇地付出。
Podcast:Is abortion just another social justice issue?〈墮胎只是社會正義的議題之一嗎?〉
「你們沒有權利把你們的宗教信仰強加在別人身上。」
「一個獨特、不可取代的人類生命在受孕那一刻開始存在」這個主張並不是宗教信條,也不是信仰宣言,而是可以由科學驗證的事實。現代遺傳學領域的專家們都同意[2]:無論是梅約診所前任遺傳學系主任[3]、美國國家生物倫理諮詢委員會[4]、還是哈佛大學與其他頂尖學府的教授[5],都一致認為:受精卵、胚胎、或胎兒,是一個獨立、活生生的人類個體。
是的,基督徒(包括天主教徒、新教徒等)常因信仰而投身捍衛未出生孩子的行列。但「殺害無辜人類是錯的」這件事,不只是基督宗教的教義,而是超越宗教、文化、語言與國界的普世自然道德法則。今天,不論是基督徒、猶太教徒、穆斯林、其他宗教信徒,甚至是無神論者,都有人基於不同信仰或道德基礎反對墮胎。
所以,致力於終結墮胎,並不是強加宗教信仰,而是承認未出生孩子的人性 ,以及所有人類都擁有的與生俱來的基本人權。
1 瑪竇福音六 6
2 LifeNews:人類發展的奇蹟,生命在出生前早已開始
3 Madison Catholic Herald :生命的奇妙
4 Cloning Human Beings , 美國國家生物倫理諮詢委員會報告, 1997